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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税务——家办中的税务议题
Back07 Nov 2024 | 深度观点
今天我们的题目是家族办公室,简称叫家办。在这个课题里面首先有一些定义的问题,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讲到家族办公室,大家心里面就有一个比较模糊的印象,究竟是什么东西?其实家办可以从广义来讲,你一个人,你可以说我自己是家办,因为你管你自己的财富,你家里的财富,你就说我就是家办,我的家办就是我自己。当然你可以这样讲。但是,在专业的领域来讲,家办的确是有一个架构,而且这个架构通常会跟家族信托、跟我们现在大家都知道的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共同汇报标准、还有怎么传承、怎么去投资都有很大很密切的关系。而在这个里面也牵扯到法律、会计、人事,当然投资所有这些都会牵扯在里面。如果你希望了解现在在这个专业行业里面我们所谓的家办是什么概念,我们可以先从这个图来看一下。所谓家办,你们可能会想说究竟我是讲管理我财富的人?还是讲我的财富呢?究竟讲什么?其实两个都是?左手边这个叫家族投资控股工具,这个盒子里面基本上通常来讲什么人都没有,只有财富。就是刚才讲的股票、基金、债券,就在左手边这个盒子里面。
右手边这个盒子里面就是你的团队,里面会有什么人呢?通常来讲是投资和管理的团队。有些客户对生活上的一些要求,他们比如说有私人飞机、有助理、小孩到哪里去读书、去什么学校、他们有什么地方旅行,也有一帮人,一个团队在管理这些事情。所以你可以说在这个盒子里面,里面是分开两帮人,一帮是作为投资的,另外一帮是非投资的。再想想这个家族办公室里面工作的人也有可能是家族里面的成员,家庭成员。有可能是大儿子、大女儿,可能就在这里学习,他可能跟着投资的团队学习怎么去做这个投资,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情况。
通常右手边这个盒子就会跟左手边这个盒子签管理合同。也就是说右手边的这个什么都没有,只是有人,你可以说有才华,有能力,但是就是没有钱;左手边的这个什么都没有,只是有钱。右手边的那个团队要来管理左手边的那些财富,所以在里面需要有一个合同。我替你去来管理这些,你付我什么回报,这个回报是什么?通常我们叫以右手边这个盒子里面的成本,再加一个你可以说一个提成。成本加成的做法来计算管理服务费用。
上面所谓的家族成员很有可能这个家族成员就是一家很简单的四口人,就可以完全控制这两端。也有可能左手边有一个是中国香港的控股公司、有一个是美国的控股公司、有一个可能是BVI控股公司,都无所谓。只是说左手边的就是你通过不同的公司来持有的这些财富的工具。
问题是现在新加坡也好,中东的不同国家也好,大家在抢什么呢?他们在抢右手边这个盒子。大家都知道财富在这个年代,打个电话,在键盘上碰一碰,你已经可以把很多的资金从一个地方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所以,我们不需要纠结左手边这个盒子里面的财富究竟放在哪里,没有意义的。我今天可以放在中国香港,明天就会放在新加坡,后天放在美国。但是我们希望抓到的是右手边这个盒子的人,因为如果说你来我们香港这里开家办,第一,最起码你要租一个办公室,第二你会请最起码两个人,这些人跟你的办公室,这是比较固定的。每一个国家,每一个地区,固定的这些人才要在香港,那就会带来当地的消费,这些人在当地也要交税,所以也会帮助当地的税收。香港的想法是我不怕你的钱不来,我就是希望你的人先来。因为你要知道,如果你只是听别人说,其实对于那个地区的了解是不深刻的。大家还记不记得还没去过香港之前,我肯定你听过香港很多事情对不对?但是真的来香港了,看过了,来好几次了,你觉不觉得其实你很多听的也不一定是准确的。所以为什么香港政府就觉得你们要来这里看到香港的资本市场,看到香港的这些律师、会计师他们是怎么操作的,你们自然就会知道原来香港真的是国际金融中心。所以我们就觉得右手边的这个盒子能够坚固的放在香港的话,肯定这个资金自然就会来,这些项目自然就会来。
香港家办的税务政策
既然是这样,我们用什么方法来吸引人来香港做家办呢?税务是很重要的。如果说你来做家办,但是我要你交税,你为什么要来?因为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在这里我想跟大家讲一个亲自经历的故事。大概2006年,当时香港的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邀请我去谈到关于最近新加坡推出一些新的税务宽面措施,境外的这些资金去新加坡投资买卖新加坡的股票、债券不用交税,有税务豁免,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在考虑香港要不要做类似的事情。我说当然要,因为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吸引很多在香港境外的这些投资者,他们的资金就可以来投资香港的股票、债券。但是当时我有一个担忧,如果我是一个香港人,我知道原来现在通过这个新的法规开一家BVI公司来买卖香港股票我就可以免税,那我就假装外资跑出去,开一家BVI公司来炒卖香港股票,那就可以免税了对不对。所以政府就说,我们鼓励外资来投资香港,但是如果BVI公司的背后有30%或以上的股东是香港人,本来免税那一块则要交税,这是反避税条例的一个做法。
大家还记不记得大概2007、2008年的时候香港就推出投资移民,当时很多内地的同胞就来香港成为香港人。但是大家想一想,他们忘记了一个事情,他们忘记了什么?他们还没来之前开了很多BVI公司在香港炒卖股票,本来都没有税。2006年左右我们开始有税务豁免机制,但是不要忘记,如果你背后有30%或以上的香港居民的股东,则不能享受有关税务豁免了。好了,大家移民来香港了,他们公司还在炒卖股票,本来是不用交税的,但是他们变成为香港身份后现在突然间发现有这个风险了。香港税务局的确提过他们是可以去找这些BVI公司追讨缴纳香港利得税的。
如果你是这样的一个香港的新移民,突然间你听到这个消息,或者说你的会计师、律师告诉你有这样的情况,你会怎么办?有些人就考虑那我就搬去新加坡去了,我不在香港了。那如果你是香港政府你会怎么办?我说有两个选择。第一个,就把30%的反避税条例废掉,如果这样的话所有香港人以后可以通过公司去炒股票,都不用交税了,香港税务局觉得这个情况和我们税法的原则有冲突,讲不过去。
第二个,那我们有没有一个中间的方案呢?如果你能够有资格在香港建立家族办公室去管理你家族至少2.4亿香港的资产,有这样的家族办公室的架构,你就不用交税,即便公司的背后有30%或以上的股东是香港人,反避税条例也不适用。家族投资控股工具需要有至少2.4亿港币的资产管理规模,最特别的是这2.4个亿的资产不一定需要在香港,这2.4个亿可以是美国股票、可以是在欧洲、新加坡的资产、甚至可以是A股、可以是内地的资产。
还有家族成员,香港定义的家族成员的范围很广,基本上你想到的表哥、表弟、堂姐、堂妹,这些都可以是家族成员,所以要求是最起码持有两边盒子分别的95%股权。比如说一家人父母跟两个小孩就四个人,四个人如果都持有资产,那当然是100%了。
我再讲讲两名员工,有人说我们都住在国内,我们很喜欢家办可以做两个员工,以及长远拿香港的身份,但是我们没可能常在香港。香港税务局草拟法规时,建议需要家办在香港中央管理和控制的要求,英文叫centrally managed and controlled in Hong Kong。我们德勤在咨询阶段给税务局提出建议说如果一个很富有的家族,他在美国拥有一个家办,在英国伦敦也有一个家办,是否说他在香港开一个家办,他就不能说是在香港中央管理和控制,因为他在香港以外可能有其他家办。第二,如果说有中央管理和控制要求的话,是否家办里面的人一定要常在香港,没办法到其他地方去管理全业务。所以到最后,这个法规的最终字眼就改了,就把在香港中央管理和控制 centrally managed and controlled in Hong Kong 改成通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 normally managed or controlled in Hong Kong,什么叫normally,就是 not abnormally,当然,我们在税法里面就没有界定么叫合理,还是需要按个别情况来判断什么叫合理或不合理的通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你看香港政府的确是非常的愿意来配合很多的家庭,所以从中央改成为通常,centrallly跟normally的差别还是非常大。
相对于香港,新加坡的家办按13O跟13U的规定是需要你把10%或以上的资金投在新加坡本地股票市场里面。首先有两个问题,第一,我们香港没有这个要求,我们根本不需要你的钱放在香港。第二,新加坡你要投10%或以上,但是新加坡这个资本市场那么小,如果你的资金很大,你去找什么去投呢?而且你投,肯定会涨吗?这个很难说的。所以在这点上,我觉得香港的优势也比较强。
从香港家办的角度来讲,我是觉得香港的好处是在于就是中国的一个部分,所以为什么这一次我们吸引来香港的家办,不单只是中国内地的同胞,还有很多东南亚的、欧洲的投资者。他们对香港有兴趣最大的原因是他们觉得长期看好中国的经济,所以他们希望来香港,可以有机会投一些跟中国有关联的项目,觉得香港是最好的一个平台。所以,他们的这些家办来香港,其中一个目的是找寻跟中国有关的高科技、芯片项目,他们希望有机会可以投在这些项目里面。
我认为当前香港家族办公室的生态圈建设得相当不错。如今,如果你们在百度上搜索香港究竟有多少个家办,会看到 “2700” 这个数字。这个数字是香港投资推广署委托德勤香港进行研究得出的结果。而为什么这个研究是有困难的?困难在哪里?新加坡要做一个家办,一定需要预先去向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申请和审批的。但是,香港是没有这样的程序的。我们第一批的家办,可以追溯到大概1850年左右,香港有很多很大的、很古老的家族,那个时候已经很有钱了,他们已经做家办了。所以一直以来,家办在香港非常低调,都不愿意给人家知道,他们不会说有一家公司叫ABC家族办公室,他们不会这样写的,他们很多时候就会写ABC投资控股公司,其实那家ABC投资控股公司实质意义上就是我刚才讲的家办,里面就有团队来管理家族的这些财富。所以,我们是通过一个非常缜密的计算方法及很大的资料库推算,得出来的结果是2700左右。按照在香港富人的数量来讲,大家都觉得2700是非常合理的一个数字,所以德勤可以说在香港家办这个领域里面算是比较领先,是因为我们花了很多功夫来做这些研究,就发现里面有很多关于家办的特点。
新加坡有1400家家办,因为他们要先来拿到批文,先来得到政府的允许,所以他们肯定知道是多少。同时我也注意到,在最近这一年里,那些以前打算在新加坡开设的家办,要么来香港再开一家,要么就可能把资金调回香港并在香港开设家办。这其中是有原因的,我不给出答案,你自己去思考。
家族信托的作用
信托第一个最难解决的问题是“如果我设立信托,就代表我的资产没有了,本来资产在我的名下,现在不在我的名下,那这个可不得了,我不可以接受”,大家有没有听过这样的讲法?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全世界那么多的富豪,他们都是用信托,难道他们那么笨吗?为什么呢?
先讲下一代的问题,大家知道如果你把你的遗产通过遗嘱来给你的下一代,你知道是有风险的。你没钱的话就通常没问题,你很有钱的话,你不在的时候突然间有一些人出来说他是你的儿女,法庭怎么判,我们还是要走程序、验DNA。我有一位客户非常富有,然而由于遗嘱的问题,他的妻子和孩子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都未能拿到钱,因为资产被冻结了。所以,第一个大的难题,遗嘱不好的地方就是这一点。如果通过信托,法庭根本不用参与,这是信托和遗嘱最大的区别。还有遗嘱可以改,但是信托它不能改的太过分,因为有一同的约束性在里面。
最后我来讲讲信托的原则。信托这个法规最早诞生于欧洲,欧洲中世纪的时候骑士要去中东打仗,骑士名下有很多资产,他们去打仗的时候没人去管这些资产是不行的,所以他们想了一个方法,把他的资产法律的拥有权转移到一个朋友的头上,委托他代为去管理这些资产,但是这个受委托人他管理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这个骑士的家人的利益。这是第一次在英国的法规里面把资产的法律拥有权跟它的享受拥有权隔离出来。所以所谓人头、代持,在法律上、税务上我们是不看的,因为这个没有把法律拥有权跟享受权隔离出来。
后来演变到一个情况就是英国有一个很富有的家庭,他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当时这个资产只能传给男的,不能传给女的,做父亲的很担心,这个女儿有男人追她,是追她还是追我的资产。所以他就想到一个方法,说我建立一个信托,这个信托里面讲的很清楚说所有的法律拥有权是控制在这个信托底下,但是受益人就是我的女儿跟她的后代,她的老公不能拿到任何的资产,这个又是一个例子。
最后一个例子,在中世纪时期,宗教拥有极大的权力。彼时,许多修士需要发誓,其中一项誓言是保持独身,听从教皇的命令,还有一项是永远保持贫穷。那么,如何做到永远贫穷呢?当时,所有的皇帝都希望修士为他们祈祷,于是给予他们大量的钱财和众多的房地产。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就用信托方法,所有这些房地产、这些钱都放在一个信托里面,所有的法律的拥有权是信托拥有,他们只是受益人,所以宗教的人士说自己没有钱,只是个受益人,永远贫穷。
所以大家就知道为什么信托在西方的法规里面,是有非常强的根据,而且有强的根基,信托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受益人
另外,大家可以探讨一下,信托对于传承还有资产隔离的作用。如果你在美国开车撞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告你,假如你所有的身家都需要拿出来赔偿,但如果你当时已经有一个信托,他不能追讨要信托里面的资产用以赔偿。但是如果说你撞到这个人以后,你才再去开信托,对不起了,太晚了,因为法庭会说你是为了避开这个责任才去开信托,则会判这个资产隔离安排没有效力。所以信托的用途是非常多,而且非常有用。甚至在很多国家都有税务的一些好处,就在于说这个是信托的所得,不是我的所得,这个就是资产隔离。
你看,如果你的资产分布在美国、英国、中国内地以及香港地区,那么你需要经过多少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庭,才能将这些资产转移给受益人呢?但是,通过信托以及家办这样的管理方式,就完全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作者简介:
叶伟文 先生 Mr. Patrick Yip
德勤中国副主席